关键词 |
徐汇上海危废处理公司,闵行区危废处置公司,长宁区危废处理公司,宝山区危废处置 |
面向地区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适用性分析及应用
1、毒性废物:
(1)对于含有、有机磷化合物等高毒、剧毒类物质的废物,由于其对社会、人类具有危害,为使其得到安全处理,采取单接收、储存后,采用门禁系统进行管理和;因此,可采取与焚烧类废物一起焚烧处理,也可经后进行固化和安全填埋;
(2)表面处理的含氰废物中往往同时含有重金属,采用焚烧方式既消耗助燃燃料又增加废气处理难度,对此可采用处理,加入药剂分解后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再送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对有机氰化、有机磷化合物废物及其清洗废水或其包装物则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需对焚烧废物中含量和焚烧温度加以控制,以确保安全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含重金属类废物:为避免此类废物在终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发生流失,产生二次污染现象,在终处置前可采取稳定化/固化或焚烧方法进行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大部分不含或含量较少,通常情况下其热值很低,在焚烧过程中不仅需消耗大量燃料,而且有些低熔属还会气化进入烟气,增加烟气处理成本。因此,对这部分废物采用先加入添加剂对其进行稳定,再进行固化的方式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
酸、碱类废物:
(1)对酸、碱类废物日处理量约5t,通常是浓度不高且含有较多的重金属,先采用简便、易行的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法进行化学预处理,再对过滤出的残渣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进行安全填埋,预处理后的废液作为固化用水和焚烧烟气的冷却水使用;
(2)当酸、碱类废物中废酸浓度较高时,中和沉淀消耗的药剂量大,产生的残渣进入填埋系统占用填埋空间较大,此时的废酸则可利用焚烧余热进行蒸馏浓缩,回收利用。
4、固态污泥、保温材料类:此类危险废物日处理量约4t,可采用焚烧、固化、直接填埋方式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含量较少或不含,其热值较低,为节省运行费用,当其符合安全填埋场进场废物要求时,采用直接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方式;当其不符合进场要求时,先对其固化处理后再进行安全填埋。
5、其它类废物:对于大部分热值较高(12~21MJ/kg)的废物,以及从安全、经济角度不适用其它方法处理的废物,可采取焚烧方法处理。如:含废物、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残渣、废药品、废试剂等。
危险废物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体产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一般都有一定破损,卸货时尤要注意。没有站台的地方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子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起到缓冲作用。要告之货主,对危险废物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厢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
在危险废物储运过程中,静电危害也是对储运生产安全的威胁。所以各生产单位对静电的防范工作都是很重视的。但由于各种危险废物性质的差异,静电产生和防范措施也有所不同。
常见危险废物处理方法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类。
1、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适用范围:固体废物(废渣)
2、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适用范围:液态废物(废液)
3、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4、常用于废液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5、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处理要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共包括46大类479种危险废物。其中:HW01—HW18以及HW48、HW49、HW50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HW19—HW40以及HW45、HW46、HW47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成分进行分类。
46大类危险废物分别为:废物、废物、废药物()、农药废物、木材防腐剂废物、废与含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多氯(溴)联苯类废物、精(蒸)馏渣、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新化学物质废物、爆炸性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渣、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含铍废物、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废物、含硒废物、含镉废物、含锑废物、含碲废物、含汞废物、含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无机废物、废酸、废碱、石棉废物、有机磷化合物废物、有机废物、含酚废物、含醚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含镍废物、含钡废物、有金属冶炼废物、其他废物、废催化剂。
危险废物的储存是有国家标准的,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具备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要注意哦,不能将危险废物储存或丢弃到一般生活垃圾堆场)。
主营行业:市场调研 |
公司主营:危废处置,一般固废处置-->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公司成立时间:2021-01-13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公司邮编:201400 |
上海本地上海危废处理公司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