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FORM E产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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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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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天 |
上海forme产地证深圳港泰通可全面代理
上海 form e 产地证 深圳港泰通可全面代理
为什么有的客人需要产地证,有的客人不需要,有的客人需要商检局或贸促会签发的,有的客人只要公司自己打印的?有的客人要GSM,而有的只要CO?
答1:国际贸易中客人是否需要产地证主要取决于进口国海关和进出口双方所在国家订立的有关协议的要求,产地证是证明产品生产国/制造地,海关在进口商品的关税待遇和管制要求上都有规定。需要商检局签发的产地证主要目的在于进口商可以享受GSP普惠制待遇,要求贸促会签发的主要是通过非机构对产地证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在没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出口公司自己打印当然可以。至于客人要GSM或CO则是针对特定
商品或规定。 3352417544
答2:(1) CO的的签发机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非的是“贸促会”和“商会”。
(3)他们是否可以出CO的。都一样有法律效力。客户没有的。就要非出的啦,因为容易、方便。
(4) CO的作用主要是进口国家海关用来征税的依据。FORM A就是发达国家给我们的客户的优惠课税依据。还有做反倾销的依据。其他的有其他兄弟补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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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产地证是说明该产品是产自中国,一些国家给我国的某些产
品的优惠政策,客户会享受到这方面优惠,所以需我们提供产地证。没有优惠
政策的国家,客户当然不需要的。
43.产地证上的收货方可以按信用证上的写吗?
Q 我 3352417544
我现在碰到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大家:一般产地证的收货方这一栏可不可以写TO ORDER,因为信用证上要求CONSIGNEE是TO ORDER,那是不是产地证上的CONSIGNEE也是TO ORDER?
答1:这样写也没有问题,但是一般写成开证申请人,TO ORDER只是表示一种指示,收货人并没有确定,产地证也只是一种证明,并不是特权凭证,如果你能确定进口商就是开证申请人,就直接写开证申请人。
答2:填写L/C中的APPLICANT.
答3:一般情况下都应该填写开证申请人,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填写"TO ORDER"那么就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来制作单据。
答4:产地证第二栏:收货方应填写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你的信用证上要求CONSIGNEE是TO ORDER,产地证上的CONSIGNEE也可以是TO ORDER.
答5:我做了两年信用证,如果信用证没有特殊说明,通常都是用AP-PLICANT的,但主要是看信用证条款怎样说,但在背对背信用证的情况下开给你的会是中间商,这时就不是开证的APPLICANT了,所以要看真正的收货人了。
44.原产地证和提单上的公司名称不太一样是否会影响客人的清关?
外企A通过国企B出口一票货物到墨西哥,外企A把相关文件做成抬头为外企C的,但提单上通知方为外企D。
(1)产地证exporter显示国企OB VIA外企。
(2)产地证的consignee显示为外企C,并且此票货物的相关文件都是以外企A为抬头做给外企C。
请问:如果原产地证上面的consignee信息是外企C公司,而提单上的consignee是外企D公司。请问这样是否会影响客人的清关?或者提单显示上面CONSIGNEE一栏应为TO ORDER,Notify part一栏为外企D公司?
答1:影响,要单单一致。如果在提单consignee处显示to order,那在产地证币也应该是,。order. notify part一般是进口人,可以显示外企D公司。
答2:不会影响客人的清关。TEL 手机同步 梁小姐
答3:假如提单consignee为外企C公司的话,Notify party为外企D公司的话,那在目的港那边不就是只能是外企C公司才能清关提货么:这算是记名提单啦。
答4:目的港清关的是客户,怎么是夕卜企C公司呢,外企C公司在提单上背书就可以了。是记名提单。
TEL 手机同步 梁小姐
答5:你这个产地证上收货人写TO ORDER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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