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柴油泵 |
面向地区 |
品牌 |
上海江洋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
|
泵轴位置 |
卧式 |
驱动方式 |
柴油 |
性能 |
高压 |
吸入方式 |
双吸式 |
叶轮数目 |
单级 |
叶轮结构 |
封闭式叶轮 |
柴油机泵柴油动力流量宽柴油消防泵
共有
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可以擅自出售共有的房屋吗?【案例】
汪某与儿女共有一处房产。2017年夏,汪某去探望在国外定居的儿子,把该房屋交给女儿管理使用。女儿未征得父亲汪某及哥哥的同意,将房屋卖给李某,并将购房款80万元据为己有。2021年2月,汪某回国后得知女儿擅自出售房屋,便与李某交涉要求收回房屋。李某以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由不肯交回房屋,汪某无奈提起诉讼。汪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法律解析】
本案应分不同情形处理。如果李某不知此房为汪家父女共有,则买卖协议有效;如果李某明知此房并非汪某之女所有,还与其签订购房协议,则应认定为无效。依《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柴油消防泵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本案中,汪某的女儿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的行为无效。据此,汪某有权要求收回房屋。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绪、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柴油消防泵按价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意见》第八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命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答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在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我有人的报头,由擅自处分共有对的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