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无船承运人的办理条件吗
服务项目 |
无船承运,商务咨询 |
面向地区 |
|
公司类型 |
其它 |
目前,对承运人所下的定义,一般是“与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者实际完成运输的人”。国际货运代理人进入运输领域,开展单一方式运输或多式联运业务时,由于与委托人订立运输合同,并签发运输单证(FCT、FBL等),对运输负有责任,因而已经成为承运人。但是,由于他们一般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这种承运人一般称为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
办理条件
(一)提单申请登记;
(二)缴存金;
三、递交资料
(一)中国境内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1)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4.提单格式样本;5.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二)中国境外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1,25)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4.提单格式样本;5.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6.委托联络机构有关资料([1]联络机构说明书,载明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委托书副本;[3]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4]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联络机构为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常驻代表机构的,不须提供上述6.[2]、6.[3]资料。)
(三)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4)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3.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4.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5.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四)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企业法人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I.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
[1]《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申请;[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可行性报告;[4]两名以上从业人员证明文件。
II.申请提单登记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金已缴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4]提单格式样本;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章程。
(五)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I.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
[1]《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申请;[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可行性报告;[4]两名以上从业人员证明文件。
II.申请提单登记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金已缴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4]提单格式样本;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章程;
[7]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8]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
[9]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
更多资讯欢迎来电咨询上海誉商吴女士,上海誉商,上海十年老品牌,。我们用诚信来让您称心。
查看全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