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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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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工程设计的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本标准主要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包括:
工程勘察是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地质勘察等工作。 工程咨询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的咨询活动。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财务信息咨询;科技项目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