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某承重墙恢复专项检测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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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概况:
上海市该建筑为一幢地下2层,地上34层剪力墙结构房屋,设计单位为上海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详,目前作为住宅楼使用。建筑平面呈矩形,平面尺寸为16.4 m×45.0m。房屋一层层高为4.0m,二层层高为3.8m,标准层层高为2.8m。承重墙体为250mm厚混凝土剪力墙。 门、窗为铝合金窗和防盗门。楼面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楼面板。
承重墙恢复专项检测鉴定
二、检测目的
该建筑为一幢34层住宅楼;设计单位为上海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详;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该楼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将局部墙体拆除。其他业主反映该房屋业主拆除房屋内局部墙体影响了房屋整体的结构安全,现业主对拆除部分承重墙体进行原样恢复。为了解拆除墙体的修复情况,该房屋业主特委托本站对修复部分的承重墙体进行检测,确保拆除部分的承重墙体已按原样恢复。
承重墙恢复专项检测鉴定
三、检测内容
本次检测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对恢复部分墙体尺寸位置进行测绘;
(2)对恢复部分墙体的浇筑质量进行检查;
(3)对恢复部分的墙体钢筋布置和材料强度检测;
编制鉴定报告,提出检测结论,判断是否已达到了原样恢复的标准。
四、工程概况
1.结构现状概况:
将拆除墙体Q1、Q2和Q3与原结构设计图纸比对,确定拆除部分墙体为混凝土剪力墙。原设计图纸要求Q1墙厚为250mm,水平分布筋为C10@200mm,垂直分布筋为C10@200mm,混凝土强度为C40,Q2和Q3墙体为构造边缘构件,构件厚为250mm,竖向钢筋配置为4C14,箍筋为C10@200mm,混凝土强度均为C40。
2.相邻关系概况
检测房屋周边没有对该建筑受力、承载有明显不利影响的邻近建筑或施工因素。
五、现场检测
在委托方及有关方面配合下,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了解了房屋承重墙被先后拆除、恢复的情况。对恢复部分的墙体的尺寸、材料强度和钢筋配置进行了现场检查。
1.恢复墙体的尺寸测绘结果
采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及钢卷尺对该房屋恢复部分的墙体厚度、长度、高度进行了测量,经测绘:
该房屋被拆除部分的墙体已按原拆除尺寸要求进行了恢复。恢复部分的墙体Q1高宽为2000mm×900mm,厚度为250mm,构造边缘构件Q2和Q3高宽为2600mm×300mm,厚度为250mm,修复后墙体厚度及高宽尺寸均同原拆除部分墙体尺寸。
2.恢复墙体的施工质量检测结果
经现场检测,修复墙体采用在原剪力墙上后植钢筋浇筑灌浆料形成。修复后墙体灌浆料强度为C45,钢筋直径、间距和材料强度符合原设计图纸要求,剪力墙墙体浇筑施工质量较好;灌浆料浇筑外观质量良好,表面无蜂窝、孔洞、夹渣和裂缝等外观缺陷;恢复部分墙体与原有墙体的间隙间采用凿毛处理,连接紧密;墙体基本符合横平竖直浇筑要求。
六、结构分析
本次受检房屋位于该楼30层3001室。房屋原拆除部分的墙体为混凝土剪力墙,现采用在原剪力墙上后植钢筋浇筑灌浆料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墙体及边缘构件内的钢筋直径、间距均满足原设计图纸要求,墙体灌浆料浇筑施工质量较好,可认为基本完成原样恢复。
七、结论及处理意见
1.结论
根据现场检测情况,被拆除部分的承重墙体基本完成原样恢复。
2.处理意见
无。
八、主要技术依据
1.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J08-79-2008)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4. 原设计结构图纸,工程编号为0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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